| 淮上区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联合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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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14 08:53 文章来源:淮上区经发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蚌埠市淮上区经贸科技发展局 蚌埠市公安局淮上区分局
蚌埠市工商局淮上区分局 文件
蚌埠市淮上区农技综合服务站
蚌埠市淮上区卫生局
蚌埠市质监局淮上区分局
淮经发[2009] 85号
关于在全区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
的联合通知
各生猪屠宰户、生猪产品经营户:
为了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加强生猪屠宰和经营市场的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经蚌埠市工商局淮上区分局、蚌埠市淮上区经贸科技发展局和蚌埠市淮上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等部门共同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凡是在辖区内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屠宰户必须立即停止私自屠宰行为;销售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屠宰的生猪产品的经营户必须立即停止销售行为。一经发现未经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生猪产品,将依法予以没收,并处货款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望各生猪屠宰户、生猪产品经营户接此通知后,立即停止其行为,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蚌埠市淮上区经 蚌埠市公安局 蚌埠市工商局
贸科技发展局 淮上区分局 淮上区分局
蚌埠市淮上区农业 蚌埠市淮上 蚌埠市质监局
综合技术服务站 区卫生局 淮上区分局
二00九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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