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毕小彬就纪念《档案法》颁布 周年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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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04 08:57 文章来源:蚌埠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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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22周年纪念日。市委副书记毕小彬专门撰文予以纪念。
文章指出,20多年来,我市档案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各级档案部门和档案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取得了长足发展。市、县、乡、村四级档案管理网络普遍建立,全市8个综合档案馆全部达到省一级或省二级档案馆标准,收集汇总了门类较为齐全、管理比较规范、基本适应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档案信息资源,档案馆的服务功能得到了较大提升;多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达到了规范化管理的标准,建立了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的示范单位,其中市档案局(馆)荣获“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档案的开发服务也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文章强调,当前,我市正处于科学发展、加速崛起的关键时期,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给档案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也对依法治档、推进档案法制化进程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以《档案法》颁布22周年为一个新起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推进档案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