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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石榴”成蚌埠市第一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009-09-04 09:00  文章来源:蚌埠新闻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

姚家山是怀远的果农,家里的石榴园每年产出的石榴都会大量销往外地。但市场的混乱和无序让他吃了不少亏。“怀远石榴还没上市,很多人就开始进外地的石榴到怀远冒充,要不就以次充好,这就砸了我们怀远石榴的名声,等到我们怀远的真正的优良品种成熟了、上市了,市场上印象差了,别人就要压价的。”姚家山说的情况,很多本地的石榴果农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从今年起,就要有所改变了。因为怀远石榴有“身份证”,冒名顶替的事不那么容易了,消费者也能看着这张“身份证”买石榴了。
  记者从怀远县石榴产业研究会获悉,历时近五年,“怀远石榴”终于成为了我市第一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个商标对所有的果农、经销商都是约束,也是保护。”怀远县石榴产业研究会理事姚登坡表示,只有产自怀远的,并且品质有保证的石榴才能够申请被贴上“怀远石榴”的标志,其他石榴如果冒用这个商标,相关部门就能按照《商标法》进行严肃处理。“滥竽充数的没有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受到了保护,过去谁卖石榴都说自己的是怀远石榴,一般消费者根本搞不清楚是真是假,今后有商标为证,情况要好得多。”
  “这个商标保护的不是某一家一户的利益,而是所有的怀远石榴和这个产业。”安徽中固商标事务所李先树主任介绍,继黄山毛峰、砀山酥梨、太平猴魁、长丰草莓、明光绿豆……之后,怀远石榴又成为了我省一个新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现在全省只有16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全国也只有四百多个(不含国外产品注册商标)。利用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的是农村特色经济,利于实现基地标准化、营销多元化、管理规范化的现代农业目标。
  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果农、经销商去申请“怀远石榴”这个商标的使用权。姚登坡认为这是因为今年石榴销售的季节还没有到来,很多人也还没有品牌保护、产地保护的意识,商标的使用还需要经历一个使用、管理、培育、发展的过程。
  按照相关规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人应对专用标志使用人的使用行为进行监督。怀远县石榴产业研究会作为“怀远石榴”这个商标的注册人,今后将对申请使用商标的申请人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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