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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香港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2008-08-25 15:23  文章来源:蚌埠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赴港举办“第二届香港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的通知》和《关于举办“第二届香港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的补充通知》,商务部与香港贸易发展局定于2008111011日在香港会展中心举办“第二届香港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本届洽谈会将采取论坛、展示与项目对接相结合的方式举办。现将会议基本情况、参会组织和报名方式、注意事项等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香港贸易发展局

  (二)承办单位: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三)洽谈会时间:20081110日至11

  (四)洽谈会地点:中国香港,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五)涉及领域:建筑服务、中医药服务贸易、会计服务、文化贸易、工业设计、服务外包等领域。

  (六)费用安排:企业用于办展的场地费、布展费、宣传费和运输费等由商务部“非商业性境外投资和贸易办展资助资金”予以一定支持。

二、洽谈会形式

  “洽谈会”将采取论坛、展示与项目对接相结合的方式举办。

  (一)论坛(研讨会):分别举办服务贸易发展论坛、行业合作分论坛及地方专场分论坛。

  服务贸易发展论坛:邀请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区政府主管部门、国际权威机构及业界代表,就中国服务贸易政策、市场环境、发展模式及国际合作机会等发表演讲。

  行业合作分论坛:选取建筑服务、中医药服务贸易、会计服务、文化贸易、服务外包等服务贸易重点行业,采取圆桌会议、论坛或推介会方式,分别邀请相关国家部委官员、境内外相关业内人士就促进上述领域的对外合作发表见解,介绍内地各重点服务贸易领域的发展情况,为内地服务贸易企业走向世界拓展渠道。

  地方专场分论坛:举办“京港工业设计发展论坛暨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香港推介”,在介绍京港两地工业设计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探讨相关服务贸易政策,向香港设计界推介北京的设计需求和设计外包服务能力,为两地企业合作搭建平台,开拓机遇。

  (二)企业展示:配合行业合作论坛,以海报、展板、屏幕播放、现场演示、样品展示等方式介绍内地参展企业的基本情况,重点展示服务外包企业的设计和文化产品等。

  (三)项目对接:组织服务外包企业及项目与香港企业进行对口洽谈。

三、报名方式

报名部门和企业请登陆“中国服务贸易指南网”(http://tradeinservices.mofcom.gov.cn)首页“第二届香港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网上报名系统”,认真填写参会人员、企业及项目的详细信息,并将系统生成的书面报名回执于910日前反馈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并抄报市商务局对外贸易发展科,以便商务部对报名参会企业进行审查、筛选,并安排对口企业洽谈。

四、联系方式

(一)市商务局对外贸易发展科

联系人:陈照祥、蒋纹;电话:3115728;传真:3125729;电子信箱:czx10002003@yahoo.com.cnjiangw.bb@163.com

(二)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奕;电话:010-84000710;传真:010-84195788;电子信箱:zhongyi@cicete.org

(三)商务部服务贸易司

联系人:李真;电话:010-65197352;传真:010-65197381;电子信箱:lizhen@mofcom.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邀请参加2008年“第二届香港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的补充通知

      2、关于第二届香港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相关事宜的通知

 

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于邀请参加2008年“第二届香港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内地和香港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扩大双方的技术交流,增进双方企业间相互了解,商务部拟于200811月赴香港举办“第二届香港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交流中心”)作为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洽谈会名称:香港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 

二、  洽谈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81110-11日,会期2天。

地点: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三、洽谈会涉及领域:建筑服务、中医药服务贸易、会计服务、文化贸易、工业设计、服务外包等领域。

四、参会手续及费用:

1 、报名程序:请参会企业登陆中国服务贸易指南网(www.tradeinservices.mofcom.gov.cn)“第二届香港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网上报名系统”,认真填写各项信息(尤其是邮件地址和联系电话);打印报名回执,加盖公章后于910前传真至交流中心,交流中心将在收到回执后对参会企业进行邮件或电话形式确认。

2、参会费用:人民币2000/单位。参会企业请在收到交流中心电子版“收费通知”后,将会议费全款汇至指定帐户,并于920前传真银行底单。

3、材料提交:参会企业宣传材料请根据收到的交流中心电子邮件中制定模板形式填写。同时,参加服务外包分论坛项目对接的企业请认真填写项目对接需求,以便做相应安排。

4、运输:企业参展物品在北京指定地点集货,由交流中心统一运输,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旅行安排:参会人员赴港手续自行办理,交通食宿自理。

6、参会咨询联络:

联 系 人:钟奕

电  话:010-84000710

移动电话:13146889128

    真:010-84195788

电子信箱:zhongyi@cicete.org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C15 100037

五、工作日程安排

910前 报名截止

920前 缴费截止

930前 企业材料提交截止

1030前 办理赴港手续

11月中旬  参会人员赴香港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〇〇八年八月十一日

 

关于第二届香港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过一段时间的停顿,香港服务贸易洽谈会拟推迟到20081110-11日(正式文件见服务贸易指南网)。我中心已收到贵单位的报名,就下一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汇  款:请尽快将报名费¥2000/单位汇至我中心帐户(收费通知见附件),并传真银行底单和公司信息(包括 发票抬头名称、发票邮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我们在收到贵单位的传真件后,会尽快按照贵公司提供的公司信息将发票邮寄至你处。

2、宣传册:请按照我中心模板样式(见下方)提交贵企业中、英文简介,并以附件的形势提交企业logo,我们将根据您们提供的材料制作宣传册,如贵公司介绍字数多于所要求字数,我们将进行删减不予刊登。已在网上提交的企业烦请按照模板重新填写。

3、服务外包企业:我们将于会议期间召开服务外包分论坛,届时,将在香港邀请买家到会,分论坛后将安排项目对接活动。请贵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尽快提交项目对接需求,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需求为您邀请对应买家,需求尽量明确、详细、富有操作性(如包括想洽谈的对口单位领域、类型、项目名称等)。

4、住宿及组团:会议期间,我们将提供组团服务。酒店将在会展中心附近,交通便利,3-4星、低于千元(由于时价变动,具体价格另行告知),如有需要,请在回邮中填写“住宿申请表”(见附件)

5、人员变更:我们将按照贵公司报名人员名单制作、发放参会相关材料、安排用餐,由于材料有限,如贵公司参会人员有所增减、变更,请及时回邮告知,会议期间如再行变更,我中心将不予接待。

6、关于参展:有意向参展的企业先行网上注册报名(参展免费),商务部将携有关单位对报名的企业进行筛选,待确认可以参展后,我中心将另行告知关于需提交的材料及其他。

特此通知!

 

一、企业介绍模板 

xxxxx公司: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86 xx xxxx-xxxx

传  真: 86 xx xxxx-xxxx

电子邮件:

网  址: www.

 

Xxxxx(公司英文名称):

Address

Postcode

Contact person

Tel. 86 xx xxxx-xxxx

Fax. 86 xx xxxx-xxxx

Email

Websitewww.

 

(中文简介 250字左右约30/*最多9行)

(英文简介 250字左右约30/*最多9行)

 

附件:企业logo—矢量图,ai格式或photoshop可编辑的格式

 

二、“第二届香港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住宿申请表 

单位名称

 

 

座机

 

手机

 

住宿安排

入住日期

退房日期

共计
(夜)

房间数量
(间)

标准   大床

标准  双床

其他(请自行填写)

11.08

11.12

4

 

 

 

 

11.09

11.12

3

 

 

 

 

11.10

11.12

2

 

 

 

 

11.08

11.11

3

 

 

 

 

11.09

11.11

2

 

 

 

 

11.10

11.11

1

 

 

 

 

住宿人情况

姓名(中文)

英文拼写

性别

(男M,女F

房间类型
(
单间填写“1”;拼住填写“0”)

港澳通行证号码

是否可与外单位人员拼住

 

 

 

 

 

 

 

    

 

 

 

 

 

 

 

    

 

 

 

 

 

 

 

    

备注

如选择可与其他单位同住,我们将安排其他参会单位人员与贵单位同志合住,将事先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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