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安徽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安徽蚌埠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备案登记流程
2007-08-28 09:38  文章来源:蚌埠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须登陆商务局网站(www.bbswj.gov.cn)进入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系统,按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的要求认真在网上填写企业所有事项的信息,确保所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和真实,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提交。提交成功后,将填写完毕的《登记表》打印下来。
(二)提交如下备案登记材料:
1、按要求打印的《登记表》正反两面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在背面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
2、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6、《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提交变更事项的申请报告、原《登记表》及以上材料,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在30日内办理《登记表》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其《登记表》自动失效。
(三)企业将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递送至:蚌埠市商务局对外贸易发展科(蚌埠市东海大道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7楼5729房间)。
(四)市商务局收到材料审核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备案登记。请企业携带企业公章和法人章到商务局贸发科(联系人:陈照祥、蒋纹,电话:3115728)来领取正式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我局成功印制第一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007-07-26 09:30
我市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资格    2007-06-04 11:16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安徽省商务厅 联系人: 柴化涛 电话: 0551-283121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凌晓 电话: 010-51651200-607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