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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因公出国(境)经贸团组批件审核
2007-09-05 08:48  文章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审批依据 皖外经贸外字[2002]17号
申办手续 1、申请报告(内容:业务基本情况,详细的出访任务,邀请单位中外文全称,出访团组负责人姓名、职务及出访人数,出访国别及路线,需要过境的国家(地区)停留天数,出访费用来源应写明往返国际旅费、在外食宿交通公杂费由谁承担);
2、邀请函(外文及中文翻译复印件)
3、出访人员名单(内容: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现任职务。现任职务指现在所在单位的职务,要写主要职务,不能只写兼任职务或虚职,也不是出访任务中的任职或对外职务)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处级干部须有分管市长意见。
4、其他与出访活动有关的资料。
办理程序 市商务局审核后报省商务厅审批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1个工作日
服务收费 不收费
涉及部门
相关表格 无
办事地点 蚌埠市行政办公中心5号楼5717房间(市商务局科技机电科)
办事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312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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