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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报关企业设立审批
2007-09-05 08:53  文章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申办手续 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
(四)出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所聘报关从业人员的《报关员资格证》复印件;
(六)从事报关服务业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报关业务负责人工作简历;
(八)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租赁证明;
(九)其他与申请注册登记许可相关的材料。
办理程序 所在地海关受理申请后,应当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并于受理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直属海关。直属海关应当自收到所在地海关报送的审查意见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
办理时限 除当场作出海关行政许可决定的外,海关应当自受理海关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制发《延长海关行政许可审查期限通知书》,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服务收费 不收费
涉及部门 蚌埠海关业务一科
相关表格
办事地点 蚌埠海关报关厅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至11:45 下午14:30至17:15
联系电话 0552-403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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