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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减免税业务
2007-09-05 08:56  文章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申办手续 一、企业办理减免税项目备案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外商投资项目:
1、单位签章的减免税备案申请表 (正本)
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 (复印件)
4、合同(独资企业免收)、章程及其批复(复印件)
5、《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及设备清单(正本)
6、海关认为需收取的其他材料
(二)、国内投资项目
1、单位签章的减免税备案申请表 (正本)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文(复印件)
3、《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及设备清单(正本)
4、 海关认为需收取的其他材料
(三)科教用品
1、单位签章的科教用品单位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正本)
2、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
3、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复印件)
4、已转制为企业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文件(复印件)
5、海关认为需收取的其他材料
二、企业办理征免税证明应提供下列材料:
1、征免税登记手册(科教用品及外商投资项目提供)
2、单位签章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正本)
3、进口设备合同、发票及技术资料(复印件)
4、海关认为需收取的其他材料
三、外国在华常驻人员申请自用物品免税的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正本)
2、长期居留证件(复印件)
3、身份证件(复印件)
4、提(运)单、装箱单等相关单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 1、准备材料
2、委托报关行预录并打印《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
3、将《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及随附单证交至减免税岗位人员审核
4、委托报关行预录并打印《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5、将《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申请表》及随附单证交至减免税岗位人员审核
6、至减免税岗位人员处领取《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并签收
办理时限 除当场作出海关行政许可决定的外,海关应当自受理海关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制发《延长海关行政许可审查期限通知书》,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服务收费 不收费
涉及部门 蚌埠海关业务一科
相关表格
办事地点 蚌埠海关报关厅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至11:45 下午14:30至17:15
联系电话 0552-403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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