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蚌埠市采取刚性措施严控四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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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04 08:54 文章来源:蚌埠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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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蚌埠市落实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规定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四项经费支出的通知》,对公款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日常一般性支出等方面采取刚性措施,严格控制公务费用支出,确保我市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在公款出国(境)方面,对公款出国(境)支出没有按规定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的单位的计划,一律不予审核。未经财政、外办审核同意的出国(境)费用,一律不得公款报销。对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要严格审核,不合理的部分一律由个人承担。
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方面,各级党政机关一律暂停购置公车,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购置车辆的,必须报经市落实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规定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购置手续。同时,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在公务接待方面,同城各部门、单位间开展公务活动,一律不准接受所到单位的宴请;对外地来客,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限定陪餐人数,严格审批程序,在坚持热情周到的同时,注意节约经费。按月分析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对没有达到在2008年同期基础上削减10%的单位,财政部门要核减其下月相应的公用经费预算。
在用电、用油、用水等一般性支出方面,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场所要尽量采用自然光照明,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办公室、会议室等在温度高于0摄氏度、低于32摄氏度的情况下禁止使用空调,对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的,温度设置降温时不得低于26摄氏度、取暖时不得高于20摄氏度,并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用水后要及时关好阀门,杜绝跑冒滴漏。各党委(党组)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督促落实,确保用电、用油、用水等一般性支出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5%。 |